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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彬等八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在林州法院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09-11-28 09:57:22



庭审现场

    11月27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林州法院六楼审判庭公开审理了靳彬等八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窝藏、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项罪名。

    2007年以来,尤其是2008年4月份被告人靳彬、杨晓东(另案处理)注册成立林州市恒德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后,以靳彬、杨晓东为首的团伙长期在林州城区及周边乡镇一带大肆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损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残害百姓,其行为带有明显的暴力特征,形成了被告人靳彬、杨晓东为首,被告人郭伏章、王志国等为固定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进行敛财,向林州市各大娱乐场所派驻保安收取费用,受他人雇佣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等,擢取非法经济利益,定期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还将非法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平时该团伙的消费。

    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度较大,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防范和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林州法院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李玉清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提押警卫、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审判和处置五个小组。

    上午8点30分,所有参加庭审人员及旁听人员都经过严格的登记和安检程序陆续进入法院审判庭,林州法院60余名干警和市公安局抽调的25名公安干警参加了现场秩序维护,所有干警均做到着装整齐,姿态端正,态度严谨,语言文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下午14时,庭审顺利完成,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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