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还将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进行审议。每部法典的制定都有时代需求和时代准备,民法典也不例外。
新中国成立后曾先后4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2017年,民法总则获表决通过。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多次审议。2019年“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
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成的民法典草案,包括7编加附则,共84章、1200多条,是一部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草案不仅覆盖人民生活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而且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时代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围绕是先制定民事单行法还是民法典,法律界曾经有过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彭真一锤定音说,民事活动与经济活动互相联系,我们的经济体制正处于改革中,制定完整的民法典恐怕还有困难,条件不成熟。恐怕需要采取“零售”的方法,根据实际需要,成熟一个制定一个。这一“先零售后批发”的立法思路,确立了我国民法典制定分阶段、分步骤的实施战略。
法治的首要任务是限制权力、防止权力滥用,这就决定了政府既是推动法治的主导力量,也是法治治理的重点对象。法治的真正力量源泉是人民群众。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的增强直接推动了法治进程的加快。法治中国建设要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着力建立起法治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法治实现公众对社会的合理期待。
如今,时代不同了。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需要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不断拓展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边界疆域,不断寻找公权和私权双方关系的最大公约数,不断构建新型经济社会秩序的基本共识。在这一层面上,民法典的制定,从宏观上适应了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依法治国战略不断完善的客观需要,也从民事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不断实现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始终如一的施政理念。正是基于人民的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到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民法典的制定,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体现了人民需求,保障了人民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