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飞、王刚)
发布时间:2020-05-24 18:17:39
王飞、王刚:
本院受理原告李现林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1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钟 星
电 话:616206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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