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对于许多被执行人难寻的案件,执行人员采取将执行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及所在村的各个公共场所,为躲债的“老赖”们施加精神和社会压力。12月6日,因父亲不愿再忍受儿子多年背负“老赖”名声给家庭带来的压力,主动到法院替儿子履行了判决义务,一起被执行人躲避达五年之久的案子,在曝光公告的敦促下得以执结。
申请人刘某原在林州市经营着一辆林州至郑州的客车,后准备将客车转让给被执行人张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转让费及不履行合同应付的违约金共10000元。因张某不履行合同义务,刘某将其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支付刘某10000元的违约金。2004年,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张某常年在外躲避,执行干警每年数次到张某家中寻找未果,使得该执行案件陷入僵局达五年之久。
林州法院自今年“5.26”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执行公告张贴村口敦促“老赖”执行以来,执行干警在“5.26”集中执行活动和金秋执行攻坚战中都曾到张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学校门口、村十字路口等明显位置张贴执行公告,让其直接面对熟人的质询,接受社会的评价。每次在村里看到敦促张某履行的执行公告后,张某的全家都承受着来自周围亲戚朋友、邻居、村民的议论和压力,总感觉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林州法院冬季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后,执行人员再次到张某村中张贴执行公告,张某父亲主动与执行人员取得联系,希望法院不要再张贴公告了,并表示自己愿意替儿子履行判决义务,但其年龄较大,能力有限,支付不了10000元的案件款。通过执行人员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了张父一次性替儿子支付6500元,其他刘某不再追究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