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栗晓凯、王国富)
发布时间:2020-06-01 11:55:18
栗晓凯、王国富: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顺信用社与栗安平、栗俊明、魏艳周、栗用和、栗艳杰、栗文林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708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9)豫0581民初708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宋建军
联系电话:6162027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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