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赵玉红)
发布时间:2020-06-15 17:44:33
赵玉红: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栋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城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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