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公告(李军锋)
发布时间:2020-06-15 18:21:08
李军锋:
本院已受理原告郭伟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9月17日9时0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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