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保英)
发布时间:2020-06-18 08:49:28
王保英:
本院已受理原告林州市东岗镇东芦寨村村民委员会诉你租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9月24日9时0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城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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