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安阳欧瑞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18 15:49:01
安阳欧瑞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安阳欧瑞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由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安阳欧瑞吉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行审12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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