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曹庭瑞)
发布时间:2020-06-24 08:37:02
曹庭瑞:
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9)豫0581民初4410号民事判决,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了民事判决书。因原告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服本院作出的(2019)豫0581民初4410号民事判决,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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