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永华)
发布时间:2020-06-24 10:07:49
张永华: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辛建生诉原审被告张永波、张永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监14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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