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公告(申永红、索霄云)
发布时间:2020-06-29 15:38:40
申永红、索霄云:
本院已受理原告郭瑛诉你们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10月12日15时0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高洁 0372—6162153
联系地址: 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
责任编辑:送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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