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卢燕彦、申宇光)
发布时间:2020-06-30 17:28:11
卢燕彦、申宇光: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李晓军诉原审被告卢燕彦、申宇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监12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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