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军义)
发布时间:2020-07-06 15:50:15
王军义: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林州市华通汽贸汽运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王军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原审被告王军义公告送达林州市人民法院(2020)豫0581民监1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摘要:一、本案由本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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