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栗瑞军)
发布时间:2020-07-16 10:52:25
栗瑞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学江诉你与王彦平、张开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2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申一博
电 话:6162060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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