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郭秀香、韩志海)
发布时间:2020-07-16 11:17:44
郭秀香、韩志海:
本院受理原告原毛旦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2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钟星
电 话:616206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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