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徐建增)
发布时间:2020-07-20 10:26:29
徐建增:
本院受理原告马先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16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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