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存拴)
发布时间:2020-07-20 15:23:14
王存拴:
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桂林信用社诉你及王玉吉、王保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豫0581民初1293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129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宋建军
联系电话:0372-616202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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