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震)
发布时间:2020-07-24 10:06:11
王震:
本院受理原告纪章俊诉你及刘广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323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钟星
电 话:616206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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