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信开)
发布时间:2020-08-14 14:06:08
王信开: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澳尔玛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艾存生、第三人河南省昌鑫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8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岳志强
电话:0372-6162012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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