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信开)
发布时间:2020-08-14 17:43:57
王信开:
本院受理原告王银竹诉你及被告艾存生、第三人河南省昌鑫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848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申一博
电话:0372-6162060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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