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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公告(郭永峰)

发布时间:2020-08-21 17:59:25


郭永峰:  

   本院已受理原告徐建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11月23日9时00分在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张长勇 0372—6162043

联系地址: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

责任编辑:送达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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