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耿清洲、石海军)
发布时间:2020-08-26 15:22:18
耿清洲、石海军: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茶店信用社与被告齐变云、李建斌、张保健(张保建)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齐变云就(2020)豫0581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宋建军
联系电话:0372-616202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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