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锁江)
发布时间:2020-08-26 15:51:33
李锁江:
本院受理原告付秋生诉被告李庆兵、第三人李锁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2779-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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