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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为新选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发布时间:2010-07-28 17:36:59



林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现场


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为新选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新选任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体宣誓


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讲话

    7月27日下午,河南省林州市召开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会议投票通过了《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宋建国等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报告》,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为74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被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7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体宣誓。人民陪审员代表崔国红作了表态发言。

    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讲话中强调,人民陪审员不仅仅是一个职务,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他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成为党和国家放心、人民群众信任的审判人员;二是要一心为民,干好工作。每一名人民陪审员都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对待参加审理每起案件,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要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要依法履职,树好形象。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把握好工作的尺度和角度。同时,要坚持用法官职业道德要求自己,用党员廉政条例约束自己,当好广大人民司法需求的代表者和司法公平、公正、公开的执行者。

    据了解,这74名人名陪审员将于即日起履职,林州市法院将切实保证陪审员的各项权利,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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