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赵向红)
发布时间:2020-08-31 15:42:19
赵向红:
本院受理原告阳建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81民初259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河顺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张长勇
电话:0372-6162043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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