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军红:
本院受理原告林州豫北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19年07月14日作出(2019)豫0581民初3352号民事判决。2020年07月08日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07月08日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执26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 。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按照判决履行法定义务并如期报告财产,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电话:0372-61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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