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2019)豫0581民初4214号民事判决。2020年07月09日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07月09日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执27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 。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按照判决履行法定义务并如期报告财产,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电话:0372-6162015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