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徐建增)
发布时间:2020-09-03 08:57:36
徐建增:
本院受理马先根与徐建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12月8日9时30分在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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