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冀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黄守义、黄士明)
发布时间:2020-09-07 17:48:19
河南冀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黄守义、黄士明:
本院受理原告贾丽娟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581民初290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起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赵法官
联系电话:0372-6162063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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