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君琦)
发布时间:2020-09-09 19:39:39
王君琦:
本院受理原告赵起荣诉被告王君琦、赵见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156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九月九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刘军喜
电 话:6162066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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