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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惩“老赖” “抗法”被拘留

林州法院强化执行威慑手段推进集中清理积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8-29 16:34:27


    8月28日,在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雷电”集中执行活动中,该院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执行威慑手段,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还无理缠访、闹访的杨某和暴力阻碍法院执行的李某、张某以及撕毁法院执行公告的侯某等四人分别给予了15日司法拘留。

    林州市人民法院于2006年判决林州市横水镇杨家窑村杨某偿还林州市农村信用社贷款本金及利息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杨某思想工作,杨某百般抵赖,不履行义务,宣称自己做生意赔了,现没有任何财产,还说“随法院怎么办”,和法院玩起了“任你用尽办法,我就分文不给”,消极对抗法院执行。法院执行期间,杨某不仅认识不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错误行为,还四处无理缠访、闹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08年7月29日,法院执行人员向杨某送达了限期申报财产民事裁定书,杨某对此依然置之不理,既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也不申报财产。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杨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

    另悉,法院于8月28日上午在东姚镇洞上村对一起房屋宅基地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躲避执行,被执行人儿子李某与儿媳张某现居住在该执行房屋内。法院执行人员在现场拆除违法建筑时,李某与张某两人拒不配合法院工作,还十分猖狂,百般阻挠执行,二人不仅现场抢夺执行工具,还持续谩骂执行工作人员,造成执行现场混乱。在无法继续执行后,执行人员果断将李某与张某带离执行现场,并依照妨碍执行公务对李某与张某分别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9000元的决定。

    林州市合涧镇北小庄村方某诉刘某宅基地纠纷一案,法院执行人员于28日上午10时许到被执行人刘某所在村口张贴了执行公告。当执行人员到村中其它地方张贴公告完毕返回时,发现刚刚在村口张贴的执行公告却不见了,法院执行人员遂再次在原张贴公告处又张贴了一张并告知其撕毁公告将承担法律责任,另安排其他人员于远处用照相机和摄像机进行监视。当法院执行人员第二次张贴公告离开不久后,被执行人刘某的儿媳侯某明目张胆地上前将法院执行公告揭下并撕毁。法院执行人员遂上前将侯某当场控制,在对侯某进行询问时,侯某拒不承认撕毁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当面对法院的监控录像及照片后,侯某仍百般抵赖,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法院执行人员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对侯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9000元的决定。

    在下一步集中执行活动中,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清表示,林州法院将强化执行威慑手段,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们坚决予以重拳出击,对于那些肆意抗拒阻碍法院执行工作的,要坚决打击其嚣张气焰,给予从重处罚,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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