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杨献荣)
发布时间:2020-09-30 15:48:37
杨献荣: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581民初4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承办人:高志鸿 0372-6171311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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