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快审快报

赌博欠债被“囚禁” 非法拘禁坐班房

  发布时间:2010-10-15 17:08:59


    同乡赌友到郑州赌博,其中一人输给另一人,输家因还不了赌债被赢家非法拘禁6天。近日,林州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被告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四月份,郭某伙同赵某等人到郑州赌博,赵某输给了郭某57000元,后还了10000元,双方便各自回了家。4月13日,在林州市明珠宾馆找到赵某,让其还钱。从当日始,赵某先后被限制在林州市明珠宾馆、朝阳宾馆等处,直到同月18日上午10时许,赵某在林州市e+人快捷宾馆才被林州市公安局解救。

    林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为索要赌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有前科,具有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但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悔罪,同时又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广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