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岳涛)
发布时间:2020-10-13 10:05:15
王岳涛:
本院执行的王岳涛罚金纠纷一案,于2019年12月16日作出的(2019)豫0581刑初850号民事判决。2020年08月12日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08月12日立案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执3308号
执行裁定书(冻结)之一
冻结王岳涛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504.00元。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电话:0372-6162015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执行局送达组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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