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郜卫卫)
发布时间:2020-10-29 17:05:41
郜卫卫:
本院受理原告刘爱英等三人诉付用昌及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5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钟星
电 话:616206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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