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10-29 17:07:20
安阳市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华与被告安阳市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44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承办法官:申一博
电 话:6162060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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