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冯国伟)
发布时间:2020-10-30 15:38:10
冯国伟: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波诉你与陈云飞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20)豫0581民初18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承办法官:申一博
电 话:6162060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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