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董永红)
发布时间:2020-10-30 15:39:26
董永红:
本院受理原告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2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承办法庭: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承办法官:申一博
电 话:6162060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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