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黄晓峰、林州市富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02 12:00:41
黄晓峰、林州市富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初63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责任编辑:majingyan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