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03 16: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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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原审被告杨翠红、林州市陆林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81民再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李光华 0372-6162037
邮寄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邮政编码:456550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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