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武庆伟、赵广军、杨广艳)
发布时间:2020-11-03 16:51:50
武庆伟、赵广军、杨广艳:
原审原告李永强与原审被告武庆伟、赵广军、杨广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81民再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承办法官:李光华
电话:0372-6162037
责任编辑:maj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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