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相林)
发布时间:2020-11-17 11:28:03
刘相林:
原告刘红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197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81民初6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张一宪
联系电话:0372-6162097
联系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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