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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现金“被窥 ” 引来窃贼“光顾”

  发布时间:2011-03-23 16:41:26


    负责运送家具的李某、林某二人,在买主家中接收家具款时,无意中发现其家中抽屉存有大量现金,遂惦记起这笔巨款。次日,李、林二人便实施跟踪,进行盗窃,盗取现金20000余元。3月21日,林州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0年5月27日,李某、林某负责给林州市城郊乡刘家街钱家庄自然村栗某家运送家具。在交付货款时,栗某当着李、林二人的面打开了自家存钱抽屉,取出部分现金交付了家具款。不料想,抽屉内的大量现金此时已被李、林二人盯上。次日,李、林二人便即早起身,寻找作案机会,待跟踪栗某下地干活后,趁其家中无人之机,二人打软梯翻墙入室,直奔“目的地”,盗走现金20000余元。李、林二人各分得赃款10600元、10000元。案发后,李、林二人将所盗现金全部退还。

    另查明,2008年11月3日下午16时许,李某伙同宋某到林州市保健南巷牛某家中盗窃一黑色笔记本,内夹30元现金及十余张存单。

    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郭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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