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快审快报

【能力作风建设年】收到1500公里外寄来的锦旗!老焦干了点啥?

  发布时间:2022-05-20 08:27:00



    5月19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采桑法庭特邀调解员焦贵生收到了一件来自福建省龙岩市的快递,包裹里放有一面崭新的锦旗,上面写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 依法办案快速到位”十六个金灿灿的大字。老焦到底做了什么?收到这样一面远在1500多公里外寄来的锦旗。

    据了解,寄来锦旗的李某(女)是福建省龙岩市人,2020年与林州市的王某相识,二人经过多次接触,于2021年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琐事,加上婚前了解不够,双方经常生气吵架,最终李某返回福建老家居住。

    今年4月份,李某通过网上立案向林州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与王某解除婚姻关系,在征得原告同意后该案进入了法院多元调解平台,由采桑法庭特邀调解员焦贵生进行调解。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焦贵生通过分析双方现状,切实平衡双方利益,希望二人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化解矛盾。期间,因原被告均在外地,焦贵生多次给原被告分别通电话、并利用多元调解平台的音视频调解的方式,与原被告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同意离婚,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本案也得以圆满解决。

    “本来以为去法院打官司非常难,我已经做好了疫情管控结束后坐火车到林州市打官司的准备,没想到现在足不出户,甚至不用开庭就得到了妥善处理,彻底了结了我的这个心事。”收到法院发送的民事调解书短信后,李某在电话里激动地跟调解员焦贵生讲道。

    一面锦旗,一份感谢;一面锦旗,一份肯定。“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林州法院采桑法庭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采桑法庭坚持以‘调’为主化解家事案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做到庭前必须调解,庭审中边审边调,庭后继续调解,始终围绕情理法来劝说双方,始终将当事人的权益放在首位,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蕴含了司法为民的情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林州法院采桑法庭庭长李哲青说道。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