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大难题。林州市陪审员协会成立以来,协会在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案件审理的同时,多次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有关领导沟通,探讨陪审员发挥特殊身份优势,参与执行工作,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大家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极其重要一部分,陪审员不能仅仅局限于案件陪审工作,要树立大审判意识,积极参与案件执行,不断开拓陪审工作新领域、新局面。
日前,市人民陪审员白长江,参与了横水镇杨柏山屯一起欠款纠纷案件的执行,做到了案结事了,开创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的先河,成为林州市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第一人,为陪审员助力破解“执行难”探索了一条新路。
2011年2月27日上午,林州法院执行局局长黄云书,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加横水镇杨柏山屯村杨生有欠款纠纷执行一案。接到通知后,市人民陪审员白长江赶到执行局,认真查阅了卷中执行材料,了解到被执行人杨生有的身份,一是任该村党支部书记,也是市人大代表。白长江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后,和方庭长商议,决定先通过作思想工作,力争使这起执行案件达到和解。
上午9时,被执行人来到法院,白长江首先向被执行人介绍了自己的身份:“我是人民陪审员,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同时,实行案件监督……”听后,被执行人从纠纷的形成到一审、二审的判决到对现在案件执行的意见,足足讲了个把小时。白长江认真听了被执行人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在被执行人谈到在中院二审调解时,原告非要1.6万元,他只出1.5万元时,白长江明白了案件的争议焦点:1000元。于是,白长江和方庭长开始了对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白长江说:“杨书记,咱们的身份已经明确,根据你刚才讲的情况,我想谈几点意见,你看妥不妥:一、作为我们有特殊身份的人来讲,不论说每一句话,办每一件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身份,不能让老百姓看笑话,我想作为一个村的领导,一个村的领头雁,处处要为村民作表率,作为人大代表,就是要监督每起案件的公正,在今后,我想你应该在村里教育村民学法、守法、支持法院工作。二、今天,谈了一上午,焦点争议,就是1000元钱,我知道你在气头上,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不蒸馒头争口气,但是,咱是领导、是人大代表,咱应该有觉悟、有更高的觉悟,因为一口气,浪费这么多的时间,精力、财力、非常不值,几年了,这个案子该了结了……”被执行人听到这里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他问让他拿多少钱。白长江和方庭长议了议,向黄局长进行了汇报。最后决定,原被告各让五百元,达成和解,写出交款保证书。白长江在该保证书上进行了签字:同意按保证期限执行。2月28日上午,被执行人准时交到了法院全部执行款项。几年的官司,在和解中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