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快审快报

自称神仙附体 “治病”骗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1-04-20 15:33:39


    济源一男子自称是神仙附体,能够“驱鬼治病”。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三次骗取张某8700元。近日,李某因犯下诈骗罪,被林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张某为给身患脑瘤的女儿治病,四处借钱求医仍不见好转,渐渐对治疗失去了信心,有空儿便到庙宇祈求女儿平安。2009年10月份,张某到林州市临淇镇老君庵为女儿祈求平安,碰到负责看庙的熟人闫某,说起女儿的病情,闫某称庙内最近住着一个可以施法治病的“高人”,为女儿治病心切的张某在闫某的引见下,找到了李某。当日,李某便同张某来到张家为其女儿“施法看病”。李某查看病情后,称张女妖魔缠身,要立即停药以自己的方式治疗。然后又是烧香又是怪言怪语,舞弄一块儿黄布“施法”,并指使张某将黄布放到女儿枕下,以示神仙可保佑,做罢便向张某说神仙指示要2000元现金。张某因为女儿看病已债台高筑,称看好后一并给付。李某称必须当即交付一分钱不能少。张某只好出去借钱给了李某。遂后,李某又先后两次以几乎同样的方法骗取张某6700元。李某在得知张某女儿病故后逃跑。

    林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庭审认罪、悔罪,且已退还被害人钱财,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广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