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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送法下乡在行动 普法宣传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2-08-18 20:22:10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8月17日,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法庭、姚村法庭分别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真正实现群众需求与法律服务零距离。

    在临淇镇南园村村委会的法治讲座现场,临淇法庭庭长赵广庆结合法庭案件受理类别和南园村实际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问题,并对现场提出法律疑问的群众进行了解答指导。法官助理王紫薇、付培根结合近期出台的《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相关内容,向群众讲解了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引导大家有纠纷要优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讲座结束后,临淇法庭一行又同南园村村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就如何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着力提升诉源治理工作实效进行了交流座谈。

    另悉,8月17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组织干警深入任村镇任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讲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向群众解答法律疑问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发放了《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民法典》问答及相关案例等法律宣传页,便于村民带回家学习了解。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便捷法律服务,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李广    

文章出处: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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