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院干警法律写作和普通话水平,增强干警的语言规范意识,提高干警的文明程度,不断增强司法为民能力。4月26日下午,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首期法律文书写作暨普通话培训班在法院六楼会议室开班。全院40岁以下的干警共有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法官的语言是否规范、标准,体现出一个法院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林州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普通话的推广工作,将2011年定为林州法院“推普年”,要求40岁以下的干警必须学习普通话,鼓励40岁以上的干警也要参加学习,要在全院掀起学说普通话、说好普通话的热潮。在“推普年”期间,林州法院将邀请专业人士定期对干警进行强化培训和测试,并出资为干警购买了书籍、普通话练习册等,激起干警们对普通话的重视。
培训班上,河南省推普学会理事、学术委员、林州市唯一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张育才老师为干警进行了授课,张老师从练好普通话的基本方法、说好普通话的重点难点、地方方言的区别与运用以及语音示范性训练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培训,并针对林州方言的特点设置了对比辨音练习。
在培训现场,干警们的学习热情很高,都十分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听讲,仔细做好笔记,借此提高自己的普通话水平。通过参加这次培训,干警们也感触颇深,林州市地处三省交界,具有独特的方言特色,很多人讲话发音不准,很容易在交流过程中让人误解,甚至有的干警在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时,往往无法用语言完全表达清楚,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参加此次培训的干警表示,认识到了普通话的重要性,一定要说好普通话,树立起林州法院的文明新形象。
据悉,林州法院第二期培训班也将于近期开班,学习内容将着重讲解普通话在法律文书中的应用,并专门针对一些法律文书中出现的方言进行纠错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