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法院牢固树立司法宣传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加大投入。林州法院将法制思想宣传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统一部署,责任到位。该院先后投入近30余万元,对原有的照相、摄像、录音等器材及时进行了专业化升级换代,为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有力保障。二是创设阵地,争取主动。林州法院在利用传统的纸质媒体进行司法宣传的同时,还将宣传的阵地扩展到网络和电视媒体,目的就在于借助互联网的传播力量和发挥本地电视媒体的地域性优势更加主动地占领司法宣传的阵地。三是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一方面,林州法院坚持将宣传工作纳入《位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同时,根据全院宣传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宣传、信息、调研、司法统计和案例编报工作的奖惩办法》,进一步严格制定了宣传工作责任制,量化指标、严格考核、加强奖惩。四是拓展渠道,扩大效果。该院在向各级新闻媒体主动报送各类新闻稿件的同时,还多管齐下,通过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村、开辟宣传橱窗、举办法官书画比赛、征集法治格言警句、悬挂法制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拓展法院法制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